2019年9月,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新的通知——《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55号,以下简称《通知》)
工作原则
在这样一份文件里,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依法执业。
(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三)规范诊疗行为。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五)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六)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化建设。
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保障员工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进修的权益,支持鼓励员工参加职称评审和专家组织,逐渐形成结构合理、稳定的人才梯队。同时,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医院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诚信服务,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为医院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工作要求
除了工作原则之外,文件对工作要求也做了详细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工作要求的详细内容:
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办医对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配足人员和力量,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按照分级指导、逐级落实的原则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2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联系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打通部门隔阂,共同推进相关工作,逐步形成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质控中心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3
总结先进经验,树立优秀典型。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发掘典型、及时推广。树立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先进典型;对管理不规范、执业不诚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曝光。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
政策的内容如上文,接下来我们就看看来自医政医管局的政策解读。
为什么要印发《通知》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办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改善办医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完善、社会信任度整体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为推动《意见》实施,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5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措施,指导各地和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落实《通知》的工作要求
为保障《通知》落实到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意见》和《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分级指导、逐级落实的原则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共同推进相关工作,逐步形成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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